福建霞浦黑车队抗法 据称政府部门多人有股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5日15:15 中国网

  □陈镇国 欧 菲 发自福建霞浦

  2008年6月10日,福建省霞浦县祥龙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石龙再次来到当地运管所办理营运证变更手续,但是,还是没有办成。“应运管所的要求,2007年7月我买回来8辆新车,可是,手续一直办不下来,为这事儿我都跑了无数趟。”陈石龙无奈地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而让陈石龙郁闷的不仅仅这一件。地方势力干扰法院判决的执行,牙城车队这个“黑车队”横行乡里,才让陈石龙更加欲哭无泪。

  车队“篡权”

  牙城车队是由霞浦祥龙公司注资成立的,是祥龙公司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1999年9月16日,祥龙公司与以平先富为代表的12名车主签订协议,约定对原牙城车队所经营的霞浦城关至牙城线路经营权、车辆所有权进行合作,共同经营。

  由于牙城离福鼎市太姥山较近,再加上牙城本地的杨家溪风景区,祥龙公司为了方便经营,向县工商局申请成立了分支机构,改牙城车队为“霞浦县祥龙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旅游运输车队”,并于1999年11月18日任命林汉金为旅游车队队长。

  2001年,旅游车队因没能通过工商年检而终止,其名称再度恢复为“牙城客运车队”,负责人仍为平先富。但此时的牙城车队的管理权已被林汉金所掌控。

  由于市场良好,这给牙城车队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在利益的驱使下,林汉金背着祥龙公司开始大量吸收社会资金非法入股,并想方设法将原12名车主挤走。

  至今,林汉金的股份由成立车队时的空股变成了现在的38万元,而原来的12名车主至今被挤得只剩下3个,新增股东却多达46人;同时,资产总额也从原来的33.2万元变成205万元,但控股的祥龙公司还是原始的18万元,没有任何增值,股份红利也被林汉金个人侵占。

  鉴于平先富与祥龙公司签有经营责任协议书,是法律关系上的主体,车队的失控也正是由于平先富擅自对外转让股份、没有严格履行协议、没有妥善管理造成。因此,祥龙公司于2006年8月将平先富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终止公司与平先富签订的协议,并收回车队的经营管理权。霞浦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终止祥龙公司与平先富于2000年5月16日和同年10月30日订立的两份汽车客运责任协议的履行;牙城客运车队的经营管理权由祥龙公司收回行使。(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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